本报珠海11月23日电今天,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,对叶成坚等15名故意杀人、抢劫、绑架,非法买卖、储存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,窝藏转移赃物案的主犯叶成坚、李新文、何景生执行枪决。同时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和执行死刑的命令,对流窜到澳门持枪抢劫的另案犯罪分子李爱军、张建海执行枪决。
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查明:1998年11月10日叶成坚因制造遥控炸弹引爆器一事,对吴某不满,纠集被告人李新文、汤成、何景生、吴志彪将吴某诱骗到珠海一住所,将其杀害。1998年6月11日被告人叶成坚等人携手枪、匕首、手榴弹,冒充澳门司法警察抢劫珠海市居民的钱物。叶成坚等还犯有其他罪行。